长江水厂与大丰水厂双水源保障工程-下穿广珠城际铁路护管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长江水厂与大丰水厂双水源保障工程-下穿广珠城际铁路护管专业分包工程(招标编号:GDZF-QYGZB-2025-2441758),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现委托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二、 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中山市
2.2 计划工期:9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或发包人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3 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包括且不限于铁路行业、市政行业)、广东省、中山市、发包人的相关要求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2.4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包括且不限于铁路行业、市政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5 承包方式:
(1)承包专业内容详见招标范围,包施工质量和安全、工期。
(2)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工期、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等要求进行投标和报价。投标人报价应考虑并承担一定的风险,如物价、气候、运输情况的变化及其他意外困难等。
(3)本工程中标后不得转包,否则作违约处理,视情节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并承担发包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4)分包单位须在负责的服务区域配备足够的施工机具和设备,各类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机具、各类与本工程相关的测试仪、各类与本工程相关的试验仪器。
(5)分包单位在负责的服务区域配备足够的人员,且人员名录及证书有关资料须在发包人备案。
(6)服务期内,发包人有权视项目实际情况对人员配备进行相应调整。分包单位配备的焊工、电工、吊车、挖掘机、自卸车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操作上岗证方可上岗。
(7)分包单位负责提交工程资料,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图纸、竣工图电子文档及结算资料,工程资料符合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8)分包单位须按规定为工人购买安责险、工伤保险,如由招标单位缴纳,项目各个分包按分包合同额比例分摊。
(9)分包单位如同时期中标我司不同项目,需保证同一项目经理不可以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发现这种情况,则视作分包单位违约,视情节追究分包单位法律责任,并承担发包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2.6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情况:
(1)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长江水厂与大丰水厂双水源保障工程下穿广珠城际铁路护管工程,供水管道下穿广珠城际铁路石岐河特大桥第124桥,同时下穿深江铁路中山站南东联络线上跨广珠城际铁路特大桥第38孔(在建)、深江铁路中山站东南联络濠头涌特大桥第35孔(在建),供水管道采用φ2.4m作为护管,岩石型顶管机泥水式中继间法顶进长度150m,φ9m×11m工作井一座,设φ6×11m接收井一座。涉铁段设计范围为:下穿铁路工点处的顶管、顶管工作井接收井、护管内注浆及铁路设备迁改防护设计,不含护管内供水管道及供水管道安装所需的各类检查检修井、阀等。具体以审批通过的施工图为准。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措施。如有其他扩增项施工,双方另行协商。
因长江水厂与大丰水厂双水源保障工程为EPC模式,施工图纸未完全确定,最终施工内容可能因设计优化、现场条件变化、第三方需求等多种因素进行调整而发生增减的情况,投标人对此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7 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含增值税)为人民币 12772167.59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 投标人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按规定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3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铁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注: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6 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已按本招标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 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邮箱(feng@gdzefu.com)。
(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s://www.gdzefu.com/download(下载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如需领取纸质版文件,请在文件售卖期间到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
5.3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
5.4 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六、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9月23日09:00-09:30(北京时间)。
6.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9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6.3 开标地点: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8栋6楼会议室)。
注: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gdzefu.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中山市东区柏苑路212号一、二层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132500899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8栋6楼
联系人: 冯怀敏
联系电话:13189187721
电子邮箱:feng@gdzefu.com
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