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镇名门华轩大厦A座、B座电梯更新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GDZF-QYHCS-2025-2581542发布时间:2025-09-22 17: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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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虎门镇名门华轩大厦A座、B座电梯更新项目磋商公告

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名门华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东莞市虎门镇名门华轩大厦A座、B座电梯更新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镇名门华轩大厦A座、B座电梯更新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DZF-QYHCS-2025-258154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00

2.采购需求

采购包1:(A座电梯更换)

采购包1预算:990,000.00元

序号

采购项目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东莞市虎门镇名

门华轩大厦A座

电梯更新项目

3台

详见竞争性磋商

文件第二章

990,000.00

 

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小区公共维修基金,采购人不保证本项目安装、调试直至验收的任一阶段支付相关费用,供应商可能需要全部先行垫资实施项目,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采购人不再另行负责。

2.本项目价格均含税计算。

施工工期:同栋楼宇的三台电梯不允许同时施工,第一台电梯经特种设备检测院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才能开始第二台电梯的施工,每台电梯的施工期不能够超过40天。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采购包2:(B座电梯更换)

采购包2预算:990,000.00元

序号

采购项目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东莞市虎门镇名门华轩大厦B座电梯更新项目

3台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990,000.00

 

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小区公共维修基金,采购人不保证本项目安装、调试直至验收的任一阶段支付相关费用,供应商可能需要全部先行垫资实施项目,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采购人不再另行负责。

2.本项目价格均含税计算。

施工工期:同栋楼宇的三台电梯不允许同时施工,第一台电梯经特种设备检测院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才能开始第二台电梯的施工,每台电梯的施工期不能够超过40天。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格式要求签署《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供应商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需提供含本项目电梯规格的制造许可明细表,其中曳引式客梯C级或以上,并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资质;

②供应商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需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规格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电梯规格详见磋商文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已进行响应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8栋6楼。

3.获取方式:供应商将填写好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s://www.gdzefu.com-下载中心-报名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制造商授权书(如有)、缴费凭证等资料进行盖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feng@gdzefu.com)并缴纳标书款,(所有资料原件以邮寄方式送达),缴费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标书款缴费账号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莞市虎门镇名门华轩小区B座五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0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莞市虎门镇名门华轩小区B座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gdzefu.com/)。

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方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获取磋商文件请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  名: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

账  号:391040100100339356

注:仅接受对公转账,汇款时并请备注项目简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名门华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名门华轩大厦50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8栋6楼

联系方式:020-3138358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3189187721

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2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8栋6楼 全国热线:020-31383588 联系邮箱:zefu@gdzef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