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职工技术交流中心东川路94号场地维修改造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GDZF-ZCGCS-2026-0392303发布时间:2026-03-27 1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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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职工技术交流中心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职工技术交流中心东川路94号场地维修改造项目一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职工技术交流中心东川路94号场地维修改造项目一期

采购项目编号:GDZF-ZCGCS-2026-039230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2,275,416.56元

2.  采购需求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最高限价(元)

1

其他建筑工程

广州市职工技术交流中心东川路94号场地维修改造项目一期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第二章

2,275,416.56

计划工期:自采购人或监理人签发开工令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及竣工验收工作,确保项目顺利交付并投入正式使用。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签署《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响应文件格式签署《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签署《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签署《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为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应查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共同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除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响应文件格式签署《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为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供应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提供资质证书需满足本项要求。)

(4)供应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关于联合体投标(响应):①允许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②联合体投标(响应)的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投标(响应)的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响应)协议,联合体投标(响应)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④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牵头人传递。投标(响应)文件中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其余投标(响应)文件内容须加盖联合体的牵头人公章。 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成员的真实情况,负责本采购项目涉及的协调工作。

(6)已进行响应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8栋6楼(可线上获取)

3.获取方式:供应商将填写好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s://www.gdzefu.com/download)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逐页盖章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liuyin@gdzefu.com)并缴纳标书款,(缴费凭证请发至上述电子邮箱,所有资料原件以邮寄方式送达),缴费并审核通过后即为登记成功。标书款缴费账号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4.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四、 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6年4月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8栋6楼会议室。

五、 开启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6年4月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8栋6楼会议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s://gdzefu.com)。

3.除上述媒介之外我方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获取磋商文件请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  名: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

账  号:3910 4010 0100 3393 56

注:仅接受对公转账,汇款时并请备注项目简称。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职工技术交流中心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55号

联系电话:梁老师 020-81379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8栋6楼

联系方式:刘工 020-3138358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902289116

 

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7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8栋6楼 全国热线:020-31383588 联系邮箱:zefu@gdzef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