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黄埔军校中学委托,就“广州市黄埔军校中学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比选,现公告如下:
1.
项目编号:GDZF-ZCFBX-2026-1731016
2.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军校中学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
采购单位:广州市黄埔军校中学
4.
项目总预算:人民币2,275,000.00元,其中:
采购包1(广州市黄埔军校中学物业管理服务):人民币1,510,000.00元/年
采购包2(广州市黄埔军校中学保安服务):人民币765,000.00元/年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
项目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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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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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业管理服务 |
广州市黄埔军校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
1项 |
详见第三章 |
1,510,00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最终起始日期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
|
2 |
保安服务 |
广州市黄埔军校中学保安服务 |
1项 |
详见第三章 |
765,00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最终起始日期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采购包1(广州市黄埔军校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1.
参选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行业为:物业管理。
3. 参选人已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备案登记,并已入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集市,且服务分类必须包括“综合物业”。(提供平台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 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比选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
项目只接受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的参选人参加比选。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采购包2(广州市黄埔军校中学保安服务)
1. 参选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行业为:物业管理。
3. 参选人已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备案登记,并已入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集市,且服务分类必须包括“安全服务”。(提供平台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 参选人须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①若参选人属于保安服务公司的,须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②若参选人为广东省外的单位,参与本项目还须承诺:如在本项目中选,在开始提供服务之前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 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比选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参选人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管理人员同时作为本项目其他比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管理人员的,相关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7. 项目只接受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的参选人参加比选。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
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比选文件售价
1. 时间: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8栋6楼
3. 方式:参选人将填写好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s://www.gdzefu.com/download)、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缴费凭证逐页签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liuyin@gdzefu.com)(所有资料原件以邮寄方式送达),审核通过后即为登记成功。标书款缴费账号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4.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7月2日15时00分。
2. 参选文件递交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8栋6楼会议室
(备注:(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文件须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接收地点;参选人应同步将参选人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快递单号等完整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联系人邮箱备案。因邮寄路途延误、包装破损、文件丢失、错投、未及时送达等一切风险及后果,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3. 参选人需递交的文件资料要求:详见项目比选文件的相关要求。
4. 按要求递交参选文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参选人不足3家的,本项目采购失败,采购人重新发布采购公告。
1.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gdzefu.com/)。
2.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方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 获取比选文件请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 名: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
账 号:391040100100339356
注:仅接受对公转账,汇款时并请备注项目简称。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广汕公路与开创大道交叉口北侧
联系方式:梁老师 020-82036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8栋6楼
联系方式:刘工 020-31383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902289116
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军校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