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广旭实验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DZF-ZCFZB-2026-2151528发布时间:2026-08-06 17: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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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鹤山市广旭实验学校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鹤山市广旭实验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鹤山市广旭实验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ZF-ZCFZB-2026-215152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60,000.00元(肉类:¥3,895,400.00元;蔬果类:¥1,450,000.00元;副食品类:¥2,718,000.00元;油米类:¥996,600.00元)


2.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第二章

¥9,060,000.00元

¥9,060,000.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注:中标人若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有关食品行业管理的标准规定、采购文件及双方合同的约定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提前终止合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 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投标人应当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含散装食品销售;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 已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16号名城星岸商住中心A区2017办公室

3.获取方式:投标人将填写好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s://www.gdzefu.com/download)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2457010548@qq.com)并缴纳标书款,(所有资料原件以邮寄方式送达),缴费审核通过后即为登记成功。标书款缴费账号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6年8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鹤山市雅瑶镇石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石田村383号(鹤山市广旭实验学校)教学楼二楼党政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官网(https://gdzefu.com)。

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方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获取招标文件请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  名: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黄岗支行

账  号:643180161819

注:仅接受对公转账,汇款时并请备注项目简称。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广旭实验学校

地址: 鹤山市雅瑶镇石湖社区居民委员会石田村383号

联系方式: 0750-840998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16号名城星岸商住中心A区2017办公室

联系方式:173082139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7308213904

 

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市分公司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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