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妇幼楼负一楼消防设施设备改造项目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GDZF-ZCGBX-2026-1870959发布时间:2026-08-25 10: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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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委托,就“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妇幼楼负一楼消防设施设备改造项目”进行询比,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DZF-ZCGBX-2026-1870959

2.项目名称: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妇幼楼负一楼消防设施设备改造项目

3.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

4.项目总预算:人民币285,000.00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妇幼楼负一楼消防设施设备改造项目

1项

详见第三章

285,000.00

285,000.00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8.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为3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二、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选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参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参选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参选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管理人员同时作为本项目其他参选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管理人员的,相关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询比。

4.参选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参选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参选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2)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3)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7.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9.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0.项目只接受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询比文件的参选供应商参加询比。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获取询比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比文件售价

1.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8栋6楼

3.方式:参选供应商将填写好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s://www.gdzefu.com/download)、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缴费凭证逐页签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bidding@gdzefu.com)(所有资料原件以邮寄方式送达),审核通过后即为登记成功。标书款缴费账号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10时00分。

2.参选文件递交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8栋6楼会议室

(备注:(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文件须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接收地点;参选供应商应同步将参选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快递单号等完整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联系人邮箱备案。因邮寄路途延误、包装破损、文件丢失、错投、未及时送达等一切风险及后果,均由参选供应商自行承担。)

3.参选供应商需递交的文件资料要求:详见项目询比文件的相关要求。

4.按要求递交参选文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参选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采购失败,采购人重新发布采购公告。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s://www.gzslwqfy.cn/)及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gdzefu.com/)。

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方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获取询比文件请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  名: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

账  号:391040100100339356

注:仅接受对公转账,汇款时并请备注项目简称。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238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15989106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8栋6楼

联系方式:刘工 020-31383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20-31383588

 

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5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8栋6楼 全国热线:020-31383588 联系邮箱:zefu@gdzef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