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东泽森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广东惠晟建设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专职安全员林妹的合格证(C类或C3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未在有效期内,依据招标公告第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及招标文件“附表一:资格审查表”第7条,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
3 | 广东穗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专职安全员郑冬霞的合格证(C类或C3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无上传件,依据招标公告第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及招标文件“附表一:资格审查表”第7条,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
4 | 君兆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广东德浩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