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源集团城建西关企业托管组零星作业、零星维修工程年度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GDZF-QYGBX-2026-2881535发布时间:2026-10-27 1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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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询比公告
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荔湾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荔源集团城建西关企业托管组零星作业、零星维修工程年度服务项目”进行询比,合同履约主体分别对应所属公司,各包组独立评审、分别确定中标单位,分别签订服务合同,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DZF-QYGBX-2026-2881535
2.项目名称:荔源集团城建西关企业托管组零星作业、零星维修工程年度服务项目
3.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400,000.00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组 合同履约主体 采购标的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广州市荔湾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荔湾城建公司零星作业、零星维修工程年度服务项目 详见第三章 600,000.00 600,000.00
2 广州市荔湾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荔湾房地产公司零星作业、零星维修工程年度服务项目 详见第三章 800,000.00 800,000.00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合同期限届满前合同金额支付完毕的则合同自动终止。(最终起始日期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9.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包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询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管理人员同时作为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管理人员的,相关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询比。
8.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9.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2)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3)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11.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2.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13.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4.项目只接受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询比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询比。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询比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比文件售价(适用于所有包组)
1.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8栋6楼
3.方式:供应商将填写好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缴费凭证逐页签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czq@gdzefu.com),审核通过后即为登记成功。标书款缴费账号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适用于所有包组)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4日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8栋6楼会议室
(备注:(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同步将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快递单号等完整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联系人邮箱备案。因邮寄路途延误、包装破损、文件丢失、错投、未及时送达等一切风险及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需递交的文件资料要求:详见项目询比文件的相关要求。
4.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采购失败,采购人重新发布采购公告。
五、其他补充事宜(适用于所有包组)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gdzefu.com/)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方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获取询比文件请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 名: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
账 号:391040100100339356
注:仅接受对公转账,汇款时并请备注项目简称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荔湾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悦成路5号301房
名 称:广州市荔湾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悦成路5号301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8栋6楼
联系方式:蔡工 020-31383588、18124260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电 话:020-31383588、18124260197
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一: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GDZF-QYGBX-2026-2881535
项目名称 荔源集团城建西关企业托管组零星作业、零星维修工程年度服务项目
获取采购文件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响应包组
项目联系人信息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经办人(签名)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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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8栋6楼 全国热线:020-31383588 联系邮箱:zefu@gdzefu.com